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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管】車駕管業(yè)務溫馨提示(十七)
青島政務網 發(fā)布日期 :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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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裝車輛行李架

小型私家車是否可以加裝車輛行李架?有何具體要求?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164號令)第二十三條:已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同時依據《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機動車查驗工作規(guī)程》(GA 801—2019)等相關規(guī)定中允許乘用車在不改變車輛長度寬度和車身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加裝車頂行李架,加裝車頂行李架后車輛高度增加值應小于或等于300mm。車頂行李架長度、寬度方向上均不超過車身頂部,行李架與車身的連接應牢固可靠。因此機動車所有人加裝車輛行李架應符合上述規(guī)定并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業(yè)務。 

換裝輪轂

小型私家車換裝輪轂的問題,您知道么?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公安部164號令)第二十三條:已注冊登記的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不改變車身主體結構且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屬于換裝輪轂的,不得改變輪胎規(guī)格,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信息或者事項變更后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備案。因此機動車所有人換裝車輛輪轂樣式應符合上述規(guī)定并及時辦理變更備案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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